特别说明:因产品未正式成立,可能有些有会变化,以下仅做为参考:
一 产品服务机构:
1 受托方: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
2 保管银行: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
3 投资顾问方:深圳市徐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4 证券经纪商: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
二 产品总规模:1亿-1.5亿(不超过1..5亿,不足1亿则信托计划失败)
三、产品投资对象:A股市场上的所有A股、基金等。以成本价计,单只股票所占信托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%。
主要费用:1 固定管理费:信托财产的1.5%
2 业绩提成:收益部分的18%
1. 信托计划事务管理费:包括文件或账册制作、印刷费用;信息披露费用;邮寄费;信托计划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;(多为一次性费用)
2. 律师费;(一次性费用)
3. 保管银行保管费;(由徐星投资承担)
4. 合伙企业运营费用;(由徐星投资支付)
5. 认购费/赎回费:无(过封闭期后无赎回费)
6. 销售费用:无;
四、 产品闭封期:半年
即在认购后的半年内,不得赎回和新的申购。
五、开放日:过封闭期后一个季度开放一次,客户在此日可依据当时的净值来赎回或申购;
投资人及信托产品资金的规模要求:
此信托产品要求投资人认购100万份以上,每份1元;
六 认购原则: 资金规模优先、时间优先、老客户优先。
特别提示:
1.根据国家相关信托法规的规定,100万-300万之间的投资人必须少于50人。凡认购金额在100-300万元之间的,本次认购将优先提供给老客户认购(初步统计,本次认购100-300万元之间的50名额很紧张,如现有老客户未在一周内申请认购,此名额将不再保障)。
2.认购300万元以上的,不受名额限制。
3.本公司与五矿信托联合发行的信托产品,至少在一年之内可能不会发行II、III期等。如以后要申购,可能资金额最低要求为300万元以上(100-300万元认购的名额已满)。
4.本公司(深圳市徐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)认购本次信托的500万元,且在本信托产品的存续期内(20年)不赎回,和其他信托投资人一道共担风险、共享收益。